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金年会|金字招牌|官网首页·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金年会|金字招牌|官网首页·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夸克】庭审现场搬到电商协会这场现场教学,有用!

来源:金年会|金字招牌|官网首页  更新时间:2024-09-17 03:32:21

 

近日,有用江苏睢宁法院凌城法庭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考虑到该案是现场协会学沙集镇1.3万家网店中多数商家最常见的纠纷类型,对当地电商商家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电商夸克为进一步提升商家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场现场教凌城法庭的有用百度网盘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电商“家门口”沙集镇电商协会开展巡回审判。

2022年期间,庭审孙某因制作家具需要多次从某家具配件经营部购买家具零配件及包装材料,现场协会学后双经方对账发现孙某尚18万余元未付。电商多次讨要无果后,场现场教经营部经营者王某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有用要求偿还货款。庭审

庭审中,现场协会学爱奇艺承办法官郑炜认真审核了双方提交的电商证据,发现双方之间买卖并未签署书面买卖合同或是场现场教欠条,仅有双方微信购买货物的交易聊天记录。这也是沙集镇电商商家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为此,承办法官法官现场对双方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和账单明细进行一一核对,确定是否存在欠款以及欠款数额。

在场的电商商家们认真仔细听取了全过程,将日常在交易过程中自己存在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以免以后遇到类似的纠纷并清晰地了解到遇到该类纠纷如何应诉。同时,承办法官还让商家上述纠纷教训,并为其提供了自制的涉电商纠纷案件中“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要点及举证指引,为辖区内同类型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生动有效的解决范本和行动指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赵倩

校对 李海慧